2014年12月1日,新修订《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从中央到省市乃至街道办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从生产经营单位到各类服务机构,都牵涉其中,如同一张密目网,覆盖到各行各业、各岗各位,预示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将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
面对目前全国上下紧张的安全局势,结合公司2014年度的安全生产总体状况,12月3日,集团公司安全监督部以新修订《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为基础,以管理缺陷为切入点,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总结分析专项会议。各分公司安全主管领导、主要安全责任人均参加了此次会议,进行交流、讨论。
一、新安法的有关亮点
在思想意识方面,强调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在责任制方面要求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方面作用,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在政府监管方面,深入到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最为关键的是,指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是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详细列出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有的七项职责。在责任追究方面,加大了处罚力度,尤其对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处理上,有可能终身不能再担任该项职务;生产经营单位如有严重违法行为,将通报到行业主管、投资主管、国土资源、证券、金融等各个部门,并向社会公布,这实质上将一个企业抛向了生存的悬崖边上,将会是致命的打击。
二、分析问题,明确方向。
从本年度各项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来看,公司很大一部分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不够深厚、责任感不够强烈,各层级级的管理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一级管理在奖惩制度上失之于宽,失之以软;二级管理在监管职责划分、程序合规化方面未落实到位;三级管理在思想意识、安全技术方面有待加强。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在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基坑(沟槽)支撑体系、支架搭设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工序或者现场危险、有害因素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方面需进一步加强,方案(措施)的制定、审批、验收、实施等过程管理比较松懈,不够谨慎。
从公司三级管理模式的角度出发,各级管理针对各自缺陷采取严厉的措施进行改进,而改进的方向及方法明确了二级管理的内容及方式方法。
1、监管网格化,明晰责任
近期开展的“三化工作”实现了安全工作的全覆盖,是对新安法深入理解之后的一种责任落实,其中的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图直截了当的指明重点监控工程工序的责任人员,真正做到责任到人。我们应当坚持实施责任网格化,使各级各岗位人员都拥有强烈的安全意识和其所赋予的责任感。
2、工作程序合规化。
安全管理工作尤其是各项安全备案手续、方案(措施)的审批过程应按照规章制度所规定的顺序进行办理,如此将更有利于管理过程的监督管理,提高效率,使得各项工作程序化、标准化,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化的进程。
3、检查层级化,统一标准。
公司确定了二级管理人员的定期检查频率。介于第一级(每月)与第三级(每周)之间,每旬为一个检查周期,每次检查的时间、地点、人员、内容都必须记录完整。检查的依据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西安市市政工程文明工地评定办法》为准,两个标准侧重点不同,一个偏重现场技术,另一个则偏重管理,双管齐下。
4、教育常态化,严防走形式。
新安法对企业的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确立其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性地位,从主要责任人到安全部门管理人员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教育培训经常化将成为趋势。为强化各级人员法律意识,公司要求各单位都参与到新安法考试题目的编排环节当中,由应试者变为出题者,由被动变为主动,防止考试流于形式,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培训的实际效果。
此外,会议还指出了周报告单、派工单、安全费用台帐等重要事项的实施意义。安全部主要负责人对近期工作做出统一的部署安排,为2014年顺利完成各项安全指标做好铺垫。